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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办法
作者:编辑:付兆佳审核:时间:2020-06-28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引领教师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加快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华中农业大学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校党发〔2014〕51号)和《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9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现就加强和改进我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标准明确、以人为本、改进创新、务实有效原则,通过师德师风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肩负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使命

二、应坚守的十项准则

1. 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 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3. 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能进行正确的国际比较,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 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 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6. 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7. 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8. 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 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 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三、建立健全实施办法

1. 加强师德师风宣传。将师德师风宣传纳入学院思想宣传工作统一部署,实现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每年9月开展师德建设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专题报告会、辅导讲座、中心组学习、党支部组织生活等载体,系统宣讲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使教职工准确把握倡导性要求和禁行性规定,使师德规范成为全院教师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结合学校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导师教书育人奖、教学成果奖等评选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运用互联网社交工具与传统媒介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以及报告会、讲座等途径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培育和树立典型,积极营造浓厚的校园育人氛围,激发昂扬向上的正能量。

2. 创新师德师风教育。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重点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学习,使广大教师学懂弄通、入脑入心,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重点加强教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高度重视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以立德树人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引导广大教师守好讲台主阵地,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举行老教师荣休仪式和教师从教30周年纪念大会,进一步增强教师的使命感和荣誉感。

严格遴选新进教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好入口关,注重新进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举行新教工入职仪式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新进教师重点培训内容,统筹规划、系统培训。为新担任教学工作的教师指定师德表现好、业务能力强的指导教师,使其在接受业务指导的过程中受到师德教育。加强教师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将思想教育融入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中,增强教师思想教育的效果。

坚持“工具性+人文性+思辨性”为特征的外语教学,注重建构教师中西文化、文学、科学、艺术等方面的知识体系提高教师的批判思维能力以及国际视野和沟通能力,用世界语言讲好中国故事,让世界聆听中国声音。

3. 规范师德师风考核。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师在年终述职时必须报告师德表现情况,研究生及本科生导师在年终述职时须对照导师职责和导师禁行行为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改进方向。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进修深造、评优评奖、导师遴选、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

4. 强化师德师风监督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生组织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合理使用学生评教情况。设立电子意见箱受理相关投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建立问责机制,对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教育监管不力、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系部中心负责人责任。

5. 注重师德师风激励。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对职业道德高尚、工作业绩卓著的教职工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称(职务)晋升和岗位聘用,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评选中优先考虑。

6. 严格师德师风惩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教职工,根据情节轻重,报请学校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

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或通报批评,视具体情况取消其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限制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是中共党员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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