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线考生拟录取名单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校研务[2016]4号文件及《华中农业大学2016年翻译硕士(MTI)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精神,经过笔试和面试环节,确定我院2016年MTI硕士研究生上线考生拟录取名单(录取原则:初试分数线370分,复试分数线60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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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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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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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成绩(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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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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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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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6211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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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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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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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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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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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6211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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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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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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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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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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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62112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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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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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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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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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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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621123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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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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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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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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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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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6211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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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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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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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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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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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6211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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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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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
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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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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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6211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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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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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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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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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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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621123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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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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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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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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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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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621123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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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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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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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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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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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621123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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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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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
|
6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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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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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621123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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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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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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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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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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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621123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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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聪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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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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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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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
1.笔试(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翻译与写作能力。
2.面试(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口译技能、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二、 复试内容
1. 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知识技能(听说读写译)的应用、职业能力倾向和实践经验等,同时注重对兴趣、爱好、特长和就业意向的考查。
2. 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状况、社会实践活动等。
3. 体检: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统一安排,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法规执行。
三、复试程序
1.报到及资格审查
(1)考生于2016年3月24日(上午8:00—11:00)到外国语学院办公室(人文楼附楼A105)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核
A、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出示的全日制本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大学英语四(六)级或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发表论文或技能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复试考生每人收取复试费100元。
(4)若发现以下任一情况,均不予复试及录取:
A、报名条件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的;
B、提供虚假信息的;
C、资格审核材料不全的;
D、其它不符合教育部研究生招考政策规定的情形。
2.复试时间安排
(1)体检
时间: 3月22日下午、3月23日下午
地点:华中农业大学校医院
要求:考生须携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35元,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请在体检表左上角注明报考学院、考生编号及“研究生”字样;验血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
(2)笔试
时间:3月24日(周四)下午14:00—16:00
地点:第四教学楼C座5楼
(3)面试
时间:3月24日(周四)下午16:30—18:00
地点:第四教学楼C座5楼
参考书目:
曾文华等主编:《商务英语翻译》(第二版),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14年
任 文主编:《英汉口译教程》,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年。
覃江华主编:《同声传译教程》,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
注意:以上所有环节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予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报到现场通知为准。
四、复试成绩与录取
1.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 + 专业面试成绩*50% 。
2. 录取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换算为百分制录取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50% 。
3. 拟录取名单
在录取指标范围内严格按录取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天。
4.录取
公示无异议后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录取结果上报教育部,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6月初,研招办统一向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调档;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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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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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录取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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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考人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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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汉笔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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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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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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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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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院招生计划不含单独考试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指标。
六、其他事项
1. 所有调剂生复试录取手续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未通过该系统的复试录取无效。
2. 复试小组全体成员要贯彻严格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严格招生工作纪律。
3. 复试中面试须做好记录,复试结束后连同各个环节的成绩和综合成绩一同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复试过程所有环节全程公示,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外国语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http://fld.hzau.edu.cn/)
4.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复试申诉电话:027-87281698
5. 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16年3月21
附复试学生名单
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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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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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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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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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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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84621320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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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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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66999909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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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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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6102002784
|
王玲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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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9641671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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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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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76000105535
|
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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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梅
|
104876000135134
|
郭慧
|
10486610200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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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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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6102011381
|
严巧丽
|
104866102002812
|
陈韧
|
10486610201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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