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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2015级研究生缴费说明
作者:编辑:审核:时间:2015-07-30点击:
  根据现行国家政策,博士研究生不能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须博士研究生本人登陆数字迎新系统缴纳相关费用。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同学可以通过2015级研究生数字迎新系统绿色通道办理入学。已经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缓交金额以所办理生源地贷款金额为限;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须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办说明》准备相关贷款材料,缓交金额不超过培养费和住宿费之和,体检费、在校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须本人通过迎新系统缴纳,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审批通过直接冲抵缓交金额,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审批不通过则由研究生本人缴纳缓交部分费用。
不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学须在8月21日前通过研究生迎新系统缴纳相关费用,不按时缴纳培养费而引起相关在校生政策享受责任由本人承担(办理生源地贷款和拟办校园地贷款缓交部分不按照欠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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