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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审核:时间:2017-09-12点击:

  根据学校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推免”)要求,现就外国语学院2018年推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推荐对象为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院推免生总指标为19名(英语专业9名、商务英语专业9名、全院综合考核推荐1人),不分科硕、专硕和校内、校外。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的推荐和招收工作,制定政策、实施监督和审核。
  组长:姚孝军
  副组长:王平祥、杨革新、曾红霞、杨成才
  成员:系主任、院学术委员会及教指委成员
  秘书:王蒙筠、付兆佳、张亚男
  三、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大学前三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原则上在前 35%以内;新疆和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 45%;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优先条件:在具备基本条件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1)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2)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且成绩优秀;
  (3)获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证书、上海外语口译证书、剑桥商务英语(BEC)等与本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
  (4)获学校推荐到外校交换学习且成绩优秀;
  (5)连续三年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获评“十佳大学生”等校级“十佳”荣誉称号;
  (6)已获得高校推免预录取通知书且学校知名度高、预录取方向与本专业相关;
  (7)主持立项并结题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院)级SRF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本科生自主科技创新专项等;
  (8)获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或在“外研社杯”“21世纪杯”“CCTV杯”英语演讲、辩论、阅读、写作大赛等全国性英语竞赛以及“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全国性创新创业竞赛中荣获奖励;
  (9)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化艺术等重大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且在社会上具有较大影响或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者。
  3.直选条件:符合基本条件第(1)、(3)、(4)款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获得院内推免复试资格:
  (1)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被CSSCI收录(第一作者);
  (2)获“校大学生标兵”及以上荣誉称号;
  (3)获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主持人);或在“外研社杯”“21世纪杯”“CCTV杯”英语演讲、辩论、阅读、写作大赛等全国性英语竞赛中获湖北省一等奖、国家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在“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全国性创新创业竞赛中获湖北省金奖、全国银奖及以上奖励(主持人);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它赛事中获金、银奖或相当奖项的主持人。
  四、推荐办法
  1.我校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公示,供考生查询。
  2.各专业分配推荐指标,按照申请人在各专业内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前后顺序进行排序推荐;全院综合考核推荐指标,按照申请人在全院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前后顺序进行推荐排序;综合考核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GPA)折算分(80%)、专业能力素质考查分(面试10%)和综合素质评分(10%)三项成绩构成。专业GPA第1名为满分80分,第n名学生的折算分=(第n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第1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80分;面试考核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其呈交材料进行认真考查、审核,以考核成绩为依据,按照综合考核总分从高到低确认推免生资格。
  五、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
  (1)9月12日-15日,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申请,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人文楼附楼A109)提交《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地址:http://yjs.hzau.edu.cn/zsgz/zs1/201109/t20110927_12472.htm)及相应证明材料。
  (2)9月18日-19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面试讨论确定并公示拟推荐排序名单。
  (3)9月20日,学院报送拟推荐名单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9月23日,学院报送复试方案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9月26日-10月13日,考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要求)和专业目录,填报志愿,接收复试通知,参加复试,接收录取通知。
  (6)9月26日-10月13日,学院确定公示复试名单,发送复试通知,组织复试,公示拟录取名单。
  (7)10月13日,学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2.工作要求
  (1)学院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经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考核成绩等)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3)推荐名单公示结束后,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到“推免服务系统”关闭时,未获得录取即失去免推机会。
  (4)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复试总成绩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报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专业、导师、复试成绩等)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5)凡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不真实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推荐资格。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电话:027-87286901(学工办),027-87286976(教务办)。

                    外国语学院
                   2017年9月12日

附件:2014级商务英语专业排名2014级英语专业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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