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推免”)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外国语学院2022年推免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遴选对象及名额
推荐对象为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院推免生遴选总指标为20名(英语专业11名、商务英语专业9名、学校优良学风班级待定),不分学硕、专硕和校内、校外。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具体方案,组织并监督推免工作开展
组长:胡守强、覃江华
副组长:秦发兰、方红、许刚
成员:潘不寒、范琼、曾文华
秘书:闵芳、刘思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组长:覃江华
副组长:方红
成员:潘不寒、范琼、曾文华、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
秘书:闵芳、刘思
三、推荐遴选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大学三年级及以前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统计正考成绩)专业排名原则上在前35%以内;新疆和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45%。
四、推荐遴选办法
1.各专业分配推荐遴选指标,按照申请人在各专业内GPA排名前后顺序进行排序推荐;优良学风班级推荐遴选指标,按照申请人在该班GPA排名前后顺序进行排序推荐。
2.GPA排名相同的情况下,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1)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学术论文(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2)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3)在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
3.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学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能力、科研潜质及其呈交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推免生资格。
五、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
(1)9月10日-9月12日,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申请,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
(2)9月13日,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3)9月14日-17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审核鉴定或答辩后的材料,讨论确定并公示拟推荐排序名单;
(4)9月18日,学院报送拟推荐名单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9月19日-23日,学校审核并公示学院提交拟推荐名单,组织学生名单、申报材料、成绩单等信息上报。
2.工作要求
(1)审核鉴定过程中,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2)学院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成绩等)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4)推荐名单公示结束后,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到“推免服务系统”关闭时,未获得录取即失去免推机会。
(5)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报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含本校教职工子女)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6)凡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不真实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推荐资格。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电话:027-87286901(学工办),027-87280292(教务办)。
华中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