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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院级教学改革与研究专项和科技创新专项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审核:时间:2015-10-30点击:

  根据《外国语学院中青年教师业务能力提升计划》(外院党政201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中青年教师学术研究水平,学院将于11月开展院级项目结题、中期检查和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院级教改项目结题

  根据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专项和学院科技创新专项立项要求,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学院首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仍未结题的、2013年院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和科技创新项目本次均应参与结题。确实不能按期结题的,需提交延迟结题申请报告,且延迟时间不得超过1年。

  参与结题的项目,项目组根据项目申报书设定的研究计划、研究目标及完成情况,提交《外国语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表》(附件1)(一式五份),于11月13日前交至教学管理办公室。形成了理论成果且公开发表的,应附上论文所在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以及论文所在页码的版面全文。

  学院将集中组织项目结题,每个项目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8分钟汇报(要求项目组所有成员参加),专家组代表学院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做出结题意见。

  对于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学院将追加2000元经费。对未能按要求完成的项目,学院将在两年内不受理该项目组成员提出的院级项目立项申请。

二、 2014年项目中期检查

  2014年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和科技创新项目负责人填报《外国语学院项目中期进展检查表》(附件2)(一式五份),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于11月13日前交至教学管理办公室。达到结题目标的项目可以申请结题。

  学院将组织项目中期检查交流,每个项目组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5分钟汇报交流(要求所有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负责人不在校的,可以委托项目组其他成员进行项目进展汇报),专家组代表学院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客观分析,提出整体建设意见。

  对于进展良好的项目,学院将划拨第二批项目经费(已于第一批划拨全部经费的除外)。对于不参加项目中期检查,或一年来进展乏力的项目,学院不再划拨第二批经费,且在两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提出的院级项目立项申请。

三、 2015年项目立项

1. 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

  鼓励大学英语教师结合授课学院开展教学团队建设,了解授课学院学科概况,加强与学生专业需求相衔接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开展学术英语教学研究与探索,每个团队给予10000-30000元经费支持。

  支持中青年教师开展课程建设、教学方法与考试方法、实践教学等方面改革与研究,研究经费不少于5000元/项。

2. 科技创新项目

  支持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已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论文的教师,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自由探索,提高学术研究水平,为后期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奠定基础。立项课题应发表CSSCI收录论文。研究经费为10000元/项。

3. 申报条件及要求

  (1) 项目负责人教学效果好,具备较强的研究与改革实践能力。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教学改革研究或科技创新项目,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参与两项,原则上每个项目成员不超过5人。有在研院级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2) 所申报的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应结合我院教学改革与发展实际,所研究的内容应能付诸教学或教学管理实践,取得明显的实践效果。对思路清晰、方案具体、基础良好、便于实施的研究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3)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2年。

4. 申报立项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外国语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表》(附件3)或《外国语学院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

  2. 各系部根据本单位教学改革的需要推荐审核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各研究中心推荐审核科技创新项目,并于11月20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五份)集中报送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3.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报学院批准立项。

附件:

1. 外国语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表

2. 外国语学院项目中期进展检查表

3. 外国语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表

4. 外国语学院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

                          外国语学院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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