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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外第二党支部学习扫黑除恶工作重要精神,召开“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主题党日
作者:编辑:付兆佳审核:时间:2018-10-11点击:

      10月10日下午,公外第二党支部在人文楼附楼A117会议室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贯彻学习“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和扫黑除恶工作重要精神。会议由支部书记张瑞嵘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支部副书记刘丽亚带领大家学习《中国纪检监察报》刊载的文章《共产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文章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是党的纪律要求。共产党员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党外群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规范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塑造自己。

      随后,支部书记张瑞嵘带领党员同志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强调,全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案》指出,督导工作主要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6个重点开展。在基本实现督导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回头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后,党员同志们进行交流发言,畅谈体会。大家表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要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做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受群众欢迎,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打造斗争声势,弘扬正气,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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